(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意识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部队工作经历或纪检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等另有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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