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同意,2019年8月由重庆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国家法律证明机构。其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218号N37月光之城6栋3A层,办公面积1700余平方米,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既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又年富力强勇于担当敢于改革创新,同时还具备丰富的公证从业经验的高素质人才队伍,70%以上执业公证员均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并在重庆市公证协会担任相应的职务。重庆市两江公证处自成立之日起,即立足两江新区和自贸区,办理重庆市辖区内的民事领域、经济领域、涉外服务领域及两江新区和自贸区重大项目领域等范围内的公证事务,主要涵盖民事公证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投资经营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经济贸易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以及法院的司法辅助业务等。成立以来,先后有1例金融业务创新案例入选“司法部十大典型案例”,2例金融业务创新案例和1例社会治理案例入选“重庆市司法局典型案例”,2例金融案例入选“重庆市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被两江新区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招聘岗位:储备公证员
二、招聘数量: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类相关专业。
3.执业资格要求: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了解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3年及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吃苦耐劳,乐于协同合作,有利他精神,服从工作并能高效执行;
6.具有团队管理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1.网上投递:
(1)简历投递地址:请将简历(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手写签字扫描后)投递至1261604200@qq.com。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26日中午12:00(以系统报名时间为准)。
2.笔试和面试
经过资格初审求职者,进入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初审的求职者。
考试地点: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会议室。
3.资格复审和体检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学信网上认证报告1份、如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及面试合格的参加入职体检。
五、工资待遇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与转正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基本薪酬,缴纳五险一金,聘用期限为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需要可续聘。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作为公证员储备力量,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公证员执业资格。
六、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各项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考试,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曹老师:023-63419305,15223023324。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两江公证处。
注:本岗位由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国企)招聘派往重庆市两江公证处工作,该岗位为劳务派遣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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