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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评估信息核查通知返回列表 >>

2022-09-1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两江新区正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评估信息核查,请两江新区辖区企业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填报。

一、填报时间

即日-12月31日。

二、填报范围

两江新区范围内的相关企业、个人。

三、填报方式

(一)登录网址

https://ggfw.rlsbj.cq.gov.cn/zpgl/talentPool/message/write

(二)登录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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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写说明

(一)填写指标:

1.必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单位所在区县、政治面貌、民族、常住地址、证书类型(职业工种、等级、证书号、发证日期等)。

特别说明:单位所在区县选择两江新区。

2.选填:详细地址、上传佐证证书或文件。

3.同类证书,填最高等级证书信息;多类证书,填其中一个证书信息。

如有疑问,请联系:朱老师023-63120329。

附:技能人才认定范围

(一)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技能人才指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主要分为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三类。包括:

1.取得国家1~5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

2.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地方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

3.经过职业技能类专门培训,取得地方特色职业工种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其他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4.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5.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等接受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养的毕业生;

6.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7.取得职业技能类相关国际认证的人员;

8.其他在生产或者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指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能够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解决生产和服务等操作难题的人员,是技能人才中的“塔尖人才”。包括:

1.取得国家3~5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

2.取得地方高级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

3.通过贯通方式取得职业资格或者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4.区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5.技工院校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班以及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毕业生;

6.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及以上的工勤人员;

7.职业技能类国际认证中相当于高级工以上的人员;

8.其他在技术技能岗位一线具有高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人员,企业自主认定的相当于高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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